處理類別批准、落單聯絡人、文件收件途徑及限定例外。
查獲准類別及限制,不能只看一個供應商總標籤。
先確認落單收件人及採購識別,其他無關資料另列待辦。
改往後文件途徑,同時保留舊文件真正收件資料。
按暫停規則分清新單資格與已有收貨、發票及歷史記錄。
只用指定單據及範圍,一次例外不等於長期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