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依據要逐項判斷能否沿用
假設 O-133 六月列為流失,客戶十月重新洽談。Q-13 六月已到期,今次還加了報表。可重開商機,另記新一輪決定,保留舊流失事件。聯絡關係沒變可沿用,報表範圍要重看,另發現行報價。只重開 CRM 紀錄,不會令舊報價重新有效。
| 依據 | 上一輪 | 今次內容 | 目前處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客戶關係 | C-41 已確認 | 同一已確認聯絡人 | 沿用關聯 |
| 範圍 | 只做設定 | 設定加報表 | 重新釐清新增工作 |
| 報價 Q-13 | 六月到期 | 十月重新洽談 | 須另作報價決定 |
另記新一輪採購決定
- 連回重新洽談查詢
- 保留舊結束事件
- 比較今次要求
- 確認新範圍及報價依據
若今次是另一採購決定,另建有關聯商機,不改寫原有紀錄。
客戶說「照上次」,但舊報價已到期,是否符合成單條件?
查看參考答案
未符合。現行報價仍未決定,先確認原範圍是否仍可提供,再取得針對該版本的有效回覆。
輪次記錄保留時間脈絡,不判定法律上的續期、會計處理或供應商自動化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