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內容
Astera Technology

潛在客戶重複,旗下商機是否也應合併?

確認是同一身分才整合;不同採購決定的商機仍獨立保留。

合併潛在客戶前先看旗下商機

假設 L-98、L-99 已確認是 C-31 的重複聯絡紀錄。L-98 有資料匯出商機,L-99 有支援續期商機。合併身分後,把兩個商機都連到 C-31,但保留各自階段及負責人。第三個商機可能重複記同一資料匯出採購,須另按範圍及客戶決定依據覆核。

填好的假設營運記錄
旗下紀錄採購決定階段及負責人合併處理
O-EXPORT資料匯出需要 D-8範圍討論 / Ren連到 C-31,保留內容
O-SUPPORT支援續期 D-9待覆 / Lee獨立保留
O-EXPORT-COPY可能重複 D-8草稿 / Lee先核對是否同一採購決定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先整合身分,再核對重複商機

  1. 確認聯絡身分重複
  2. 列出全部商機
  3. 保留不同採購決定
  4. 只覆核疑似重複商機

不同現行報價都要保留可見,不能揀較高階段便當作正確內容。

確認 O-EXPORT-COPY 重複並整合後,還有多少個採購決定?

查看參考答案

兩個:匯出 D-8 及支援續期 D-9。一位整合後的聯絡人仍可有兩個商機。

這是業務紀錄判斷,不是批量匯入或防重複執行方法;未證明是同一採購,不應把商機當作重複。

相關資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