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已供缺席決定與日曆版本及其他封鎖時段核對。
要求另記,與已供確認時段分開。
原決定及各目的版分開,兩邊對上才完同步。
只撤指定缺席來源,另一已供封鎖仍留。
按已供通訊錄欄位做輸出,完整原記錄另留。
已准及待決段分開,不用整單一個狀態代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