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各封鎖來源
假設S15基礎日09:00至17:00,有已准缺席A13:00至15:00及獨立場地演練B14:00至16:00。撤回決定只取消A,計起不計終;B仍是已供不可工作封鎖,不是扣假規則。
| 來源 | 時段 | 撤回後 |
|---|---|---|
| A缺席 | 13:00–15:00 | 移除 |
| B場地演練 | 14:00–16:00 | 保留 |
只撤指定來源
- 撤回對來源A
- 只撤A效果
- 留B時段
- 列有來源的可工作時段
時間重疊不代表A、B同一行政原因。
哪一小時新增可工作?甚麼仍封鎖?
查看參考答案
新增13:00至14:00可工作;14:00至16:00仍被B封鎖,撤A不會整段兩小時都恢復。
重核剩餘可工作時段
| 個案 | 操作或結果 | 依據界線 |
|---|---|---|
| 13至15全恢復 | 不接受 | 14至15仍有B |
| 只撤來源A | 接受 | B獨立保留 |
改動記A,B依據保留;之後配人手用仍有效時段,不把撤回當全日可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