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代進度與修好時間分開
假設 T-241 約定 14:00 交代調查,實際 14:05 才發,遲五分鐘。更新說明原因未核實,按已確認安排 16:00 再交代。新時間不會清掉原逾時,也不等於承諾 16:00 修好。其後真正核實修好,才用實際結果結束調查。
| 紀錄 | 約定/實際 | 意思 | 狀態 |
|---|---|---|---|
| 更新 U-1 | 14:00 / 14:05 | 調查交代 | 已發,遲五分鐘 |
| 更新 U-2 | 16:00 / 尚未發 | 只屬下次交代 | 未完成 |
| 修正 R-1 | 完成時間未知 | 技術結果 | 不編造期限 |
重排時保留先前承諾
- 比較約定及實際更新
- 記下逾時
- 按已確認安排定下一次交代
- 修正狀態另記
未有核實修好估計時,交代仍未知,不把更新時間改說成估計。
U-2 可否證明 R-1 會在 16:00 前完成?
查看參考答案
不能。U-2 只承諾交代進度,R-1 完成時間仍未知,U-1 亦仍是遲五分鐘。
定下一次交代時,原逾時更新仍保留。下次聯絡時間與有依據的修好估計分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