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象、假設及核實結果分開
假設 T-261 有 E-261 缺 B 的依據,快取原因只是同事假設。V-261 在 v6 測試成功,客戶卻仍用 v5。更新可說已觀察漏行及某次試驗成功,但不能說快取原因已確認或客戶已恢復;本例也未有修好估計。
| 擬交代內容 | 依據 | 有支持的說法 | 處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E-261 缺 B | 已查看原輸出 | 已觀察缺漏 | 可按觀察交代 |
| 原因是快取 | 未測假設 | 原因調查中 | 不能說原因已確認 |
| 客戶問題已好 | v6 試通過;客戶 v5 | 一項 v6 試驗通過 | 不宣稱客戶恢復 |
逐句核對依據
- 列出擬說的事實
- 對應觀察編號
- 假設及有限試驗寫清楚
- 發有支持的個案更新
內部猜測即使多人重複,也不會變成已核實原因。
v6 通過,更新可否說客戶已恢復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客戶用 v5,欠相符恢復依據;只按條件交代 v6 試驗,客戶結果保留待核。
試驗結果要連同觀察條件交代。原因及客戶恢復未核實前,先保留待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