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理由及新增依據都保留
假設 R-381 因欠回覆 A,未找到有記錄的矛盾指示。客戶其後提供原 A,團隊與工單核對,確認 A 說 Monthly data,已接納參考及 B 卻是 October data。這改變指示結論,但未證明輸出何時更正。本例重看相關未有支持的結論及處理,保留原覆核歷史。
| 結論 | 原依據 | 新增核實依據 | 覆核處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指示矛盾 | 欠 A,未確立矛盾 | A 與 B 及已接納名稱不同 | 重看矛盾結論 |
| 更正完成時間 | 未知 | A 只有指示 | 仍未知 |
| 原 R-381 | 保留舊理由 | 連回新依據 | 另記修訂決定,不刪原記錄 |
只修訂受影響結論
- 辨認新增依據
- 核實屬於該個案
- 與舊理由比較
- 記修訂結論及下一步
未核實截圖只屬新報告,不能自動當接納依據,要先查個案關聯。
已核實 A 可否證明輸出更正時間?
查看參考答案
不能。它證明指示矛盾,不是更正已完成;重看該結論時,完成時間仍未知。
保留原覆核,改了的結論逐項連回新增核實依據。未改結論沿用原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