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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tera Technology

兩份申請是否為同一次採購需要?

先核實是否同一需要,再決定合併數量。

先核對採購決定所需資料

本例 R-11、R-12 都為 D-1 申請 6 件,申請人已確認 R-12 是重複提交,並非再要 6 件。R-13 為另一需要 D-2 申請 4 件。D-1 只保留一份有效申請,重複記錄連回原單;貨號相同不能證明需要重複。

假設採購判定記錄
申請需要/件數依據結果
R-11D-1/6原申請已確認保留 6 件
R-12D-1/6申請人確認重複列重複結束;不加件數
R-13D-2/4另一需要已確認保留 4 件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完成處理並記下結果

  1. 比較需要編號及用途。
  2. 取得申請人的重複確認。
  3. 保留原申請,把重複單連回。

只看似相同但未確認便待查,不能合併兩個部門真正不同的需要。

D-1 及 D-2 合共仍要採購多少件?

查看參考答案

10 件,即 6 + 4。三份全計會成 16 件,多算 6 件。

合併只更改申請,不改已發採購單;如已連到採購單須另行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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