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已收及未交數開始
PO-R 原訂 20 件,R-R 已接收 8 件。採購與供應商同意改總數為 15。本例記錄設計保留已入帳收貨,改單另有版本,並非宣稱某個 ERP 已有此功能。
| 版本/記錄 | 批准總數 | 已接收 | 未交餘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PO-R v1 | 20 | 8/R-R | 12 |
| AM-R/PO-R v2 | 15 | 同 8/R-R | 7 |
| 供應商回覆 ACK-R | 已確認 v2 | 原收貨保留 | 尚交 7 件 |
改單留版本,不改舊收貨
- 核已接收記錄
- 列新總數及未交餘額
- 取得採購批准及供應商確認
- 記改單版本
- 之後按餘額 7 件收貨
新總數若少於 8 件,要另決定退貨或更正,不能減掉已入帳收貨令改單看似成立。
AM-R 把未交由 12 改為 7 件,減了 5 件;R-R 仍證明實到及接收 8 件。舊要求與 ACK-R 都保留,之後供應商送貨按目前餘額 7 件核對。本例未包括改價。
已收 8 件後,採購要求總數改成 6 件,應怎樣?
查看參考答案
不能只改餘額;6 減 8 是負 2。R-R 保留,多出的 2 件要另走已批退貨或更正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