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核對採購決定所需資料
本例 B-E 容許 20 件,10 月 20 日 17:00 到期。C-E1 的 8 件及 C-E2 的 2 件已在到期前發出,收貨未完。本地規則到期只停新分批單,關閉未用 10 件額度,保留兩張已發分批單有效,不是取消供貨。
| 記錄 | 件數 | 到期狀態 | 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C-E1 | 8 | 已發;待收貨 | 保留有效分批單 |
| C-E2 | 2 | 已發;待收貨 | 保留有效分批單 |
| B-E 未用額 | 10 | 20 − 8 − 2 | 關閉新發單額度 |
完成處理並記下結果
- 查長期批准期限及到期前已發分批單。
- 關閉未用額度,停止新發單。
- 已發分批單繼續追蹤真正收貨及文件。
實際若連已有供貨也終止,須明確訂單處理,不能由本例只停額度推定。
有效已發分批單仍有多少件?
查看參考答案
10 件,即 8 + 2。另 10 件是未用到期額度,不是取消或已收貨品。
長期批准狀態、分批單狀態及收貨完成須分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