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項決定要用同一份建議
假設 A-210 第 1 版為 O-210 加兩項設定,營運已確認可做;客戶卻要求第 2 版加三項。第 1 版內部批准不涵蓋第 2 版,客戶提出要求也不代表已確認一個可行安排。兩邊同意同一版前,O-210 沿用原依據。此處描述營運確認,不是合約簽署程序。
| 版本 | 營運決定 | 客戶決定 | 生效工作依據 |
|---|---|---|---|
| 原 O-210 | 已確認 | 已確認 | 仍然生效 |
| A-210 第 1 版;加兩項 | 可做 | 要求另一範圍 | 未生效 |
| A-210 第 2 版;加三項 | 待評估 | 提出要求,未確認方案 | 未生效 |
確認同一版訂單改動
- 記下改動版本
- 核對營運可行性
- 記錄客戶確認
- 以兩邊一致版本更新依據
範圍有實質改動便重看相關決定,不能把不同版本批准拼在一起。
營運批准第 2 版,但客戶只曾提出要求,是否生效?
查看參考答案
按本例未生效。先讓客戶確認已核實可行的第 2 版方案,再更新依據。
正式使用時按已確認訂單流程所需決定處理。若現有明確操作已確認同一方案,毋須再加重複客戶步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