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查結果要對應實際貨件
本例 L-B 共 20 件,已逐件檢查。U01 至 U16 通過已訂的表面檢查,U17 至 U20 不通過。負責人只准放行逐件合格的貨;整批填「通過」會遮蓋那 4 件。
| 貨件組別 | 數量 | 檢查 | 去向 |
|---|---|---|---|
| L-B/U01–U16 | 16 | 表面通過/IN-B1 | 執貨位 P-B |
| L-B/U17–U20 | 4 | 表面不通過/IN-B2 | 待查位 Q-B |
| 放行 REL-B | 只限 16 件 | 負責人簽認貨件清單 | 未放行整批 |
上架後仍保留分組身分
- 檢查有識別資料的貨件
- 分開合格及不合格部分
- 批准合格部分
- 沿用批次及組別編號移貨
- 不合格部分留待處理
混在一起後分不清貨件時,先停移貨並重建識別資料,不能猜哪 4 件不合格。
REL-B 要列 U01 至 U16、16 件及批准人。兩個貨位仍沿用同一原批次。待查的 4 件之後修整及重驗,須另有決定及依據,不覆蓋 IN-B2。
原本不過關的兩件其後重驗通過,放行及待查數各是多少?
查看參考答案
累計放行 18 件,仍有 2 件待查。保留原有 16 件放行,以及另一次 2 件重驗放行;16 加 2 加 2 等於原來 20 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