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清每批箱用哪個包裝版本
供應商把 IT-A 每箱由 12 件改為 10 件。本例以採購行明確約定、並經實箱核對的包裝版本換算,不只憑到貨日期選版本。舊貨保留 P1,新貨用 P2。
| 收貨單 | 包裝版本 | 箱數 | 基本件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R-A/PO-A | P1/每箱 12 件 | 3 | 36 |
| R-B/PO-B | P2/每箱 10 件 | 3 | 30 |
| R-C/PO-C | 未確認 | 2 | 未換算,待查 |
每次換算沿用該單的版本
- 取得新包裝依據
- 批准指定訂單採用新版本
- 收貨時核對實箱內容
- 連版本記基本件數
- 舊收貨數量不改
未確認或混裝箱先不換算,點清實物或有依據確認版本才處理。
P2 成為新訂單預設後,R-A 仍是 36 件。R-C 要有自己的依據,套 P2 便會憑空認定 20 件。本例只處理可點件貨品,不包括按實重售賣或成本重算。
R-A 及 R-B 已確認合共多少件?R-C 可以加進去嗎?
查看參考答案
已確認 66 件,即 3 乘 12 加 3 乘 10。R-C 包裝內容未查明,不能加入已確認基本件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