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際及尚需欄一起看
本例 T-G 原估 8 小時,已記做了 6 小時;覆核實際待辦後仍估需 4 小時。團隊分開記實際及尚需,不能只從原估減已花,硬推完成比例。
| 項目 | 小時 | 意思 |
|---|---|---|
| 原估 | 8 | 原計劃 |
| 實際已花 | 6 | 已記工作 |
| 覆核後尚需 | 4 | 未完工作 |
| 合計估算 | 10 | 實際 6 加尚需 4 |
更新估算,也保留已做工時
- 留已記 6 小時
- 核未完清單
- 記尚需 4 小時
- 合計估 10 小時
沒核未完工作便列估算未明,8 減 6 不能證明實際只剩 2 小時。
合計比原估多 2 小時。已花 6 小時只代表做了工作,不代表 6 小時成果已接納。用真正空檔排餘下 4 小時,再改完成時間。
原估 8、已做 6,看板應寫只剩 2 小時嗎?
查看參考答案
不應。覆核後仍需 4,合計估 10;原 8 保留為舊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