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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花工時與尚需工時,怎樣分開追

用已記實際工時加已覆核餘下估算,不以已花時間推定完成。

實際及尚需欄一起看

本例 T-G 原估 8 小時,已記做了 6 小時;覆核實際待辦後仍估需 4 小時。團隊分開記實際及尚需,不能只從原估減已花,硬推完成比例。

實際及尚需工時的假設表
項目小時意思
原估8原計劃
實際已花6已記工作
覆核後尚需4未完工作
合計估算10實際 6 加尚需 4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更新估算,也保留已做工時

  1. 留已記 6 小時
  2. 核未完清單
  3. 記尚需 4 小時
  4. 合計估 10 小時

沒核未完工作便列估算未明,8 減 6 不能證明實際只剩 2 小時。

合計比原估多 2 小時。已花 6 小時只代表做了工作,不代表 6 小時成果已接納。用真正空檔排餘下 4 小時,再改完成時間。

原估 8、已做 6,看板應寫只剩 2 小時嗎?

查看參考答案

不應。覆核後仍需 4,合計估 10;原 8 保留為舊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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