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清已分未執與已經執貨
本例 5 件已放行。O-W 分了 3 件但未執,O-X 分了 2 件且已執。已批業務決定要先給 O-Y 3 件。政策只准重分未執部分,不能從進行中的執貨直接抽貨。
| 訂單 | 改前 | 按 PRI-Y 改動 | 改後 |
|---|---|---|---|
| O-W | 已分 3;未執 | 解除分配 3 件 | 欠 3 件 |
| O-X | 已分 2;已執 | 不改 | 2 件保留在執貨工作 |
| O-Y | 欠 3 件 | 分配獲解除的 3 件 | 已分 3;未執 |
重分要看得到前後對應
- 確認改優先批准
- 查當前執貨狀態
- 解除 O-W 未執分配
- 同 3 件分給 O-Y
- 記受影響訂單並交工作負責人跟進
重分未記好之前 O-W 已開始執貨,便重核保管狀態並取得更新決定;不能仍當未執處理。
PRI-Y 留原因、批准人及受影響行。只是移了 3 件的分配,沒有增加實物。O-W 欠單要重新顯示,不能漏跟需求。本例把客戶溝通交同事處理,不自動發訊息。
O-Y 現在最優先,能否拿走全部 5 件?
查看參考答案
不能。已批改動只涵蓋 3 件未執貨。O-X 已執的 2 件不改;O-Y 分到 3 件,O-W 重新欠 3 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