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連步驟要有放行條件
| 步驟 | 負責人 | 完成證據 | 放行條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暫停原系統修改 | 業務負責人 | 暫停時間及未完成工作清單 | 同事知道人手處理方法 |
| 最後匯出 | 資料處理同事 | 匯出版本及筆數 | 資料界線符合暫停時間 |
| 匯入及核對 | 搬遷負責人 | 接收及拒絕筆數、抽查對照 | 關鍵差異已解決 |
| 啟用新系統 | 切換決定人 | 放行決定及版本 | 指定驗收測試通過 |
工作副本改填具名同事,執行時記錄實際起訖時間。切換期間須能聯絡人手流程及還原負責人。到了預定時間不代表步驟已完成。
開始前先定好停在哪一步
例如接收加拒絕筆數對不上最後匯出,便暫停啟用,先查差額。若新系統已有人新增資料,還原前要安排這些紀錄如何處理;單把程式換回舊版本未必足夠。
匯入通過,但指定業務放行人未能聯絡,應怎樣處理?
查看參考答案
維持已約定的暫停狀態,或找事先授權的代批人。技術上成功不等於業務已同意啟用,決定及真正決定人都要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