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比較怎樣經營
假設四號枱點了一杯飲品及一碗走蔥麵。吧枱要看飲品要求,廚房要看麵及走蔥指示,客人收據則要列收費項目及總數。把整張收據發到所有工位,會令真正的製作要求不易找。
| 業務需要 | 製作單 | 客人收據 |
|---|---|---|
| 吧枱 | 飲品件數及單號 | 不需全部收費內容 |
| 廚房 | 麵、走蔥、枱單 | 總額不能代製作指示 |
| 客人 | 不用看工位分流 | 收費項、調整及合計 |
把選擇放進實際流程
製作明細記工位、數量、改配及單號;收據留收費件數金額。都來自一單,分工位不等於多宗銷售。
- 記完整客單
- 分流相應工位
- 收費後出該單收據
工位單清楚但分流要準;工位只列製作真正需要的資料。
同一張訂單會產生吧枱飲品單、廚房走蔥麵單,以及一張客人收據。每項點選內容只收費一次,不因分工位出單而重複收款。
甚麼情況會改選
密封樽裝不用廚房製作,要當麵工序發單嗎?
查看參考答案
不用,只派該工位真要做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