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影響及已修正版本分開記
假設 K-321 影響 v4、v5,只有 v6 有已核實修正。W-321 對 v4、v5 仍合用,v6 則用已驗證正常程序 N-321。發出 v6 不代表客戶全部升級。本例按客戶確認版本處理,版本未知便待核,不假設產品自動升級。
| 客戶版本 | 問題依據 | 指引處理 | 下一步 |
|---|---|---|---|
| v4 | 仍受影響 | 保留 W-321 適用 | 按已核實替代條件處理 |
| v6 | 修正已核實 | 用 N-321,v6 停用 W-321 | 核對客戶正常工作 |
| 未知 | 未確認版本 | 不擅自選其中一份 | 確認版本 |
按確認適用範圍更新指引
- 查看受影響及已修版本
- 確認客戶版本
- 為該版本選現行程序
- 保留舊版本仍合用指引
修正若未涵蓋某設定,正常程序要保留該例外。
已有 v6,可否替確認用 v4 的客戶停用 W-321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v4 仍受影響,v6 修正不會改客戶版本,也不能消除其合用替代方法需要。
仍受影響的確認版本保留指引。計劃升級須獲確認,才更改客戶適用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