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明已批准的內容
假設銷售覆核人批准交付項目、數量及交期假設。純粹修正顯示錯字,只有在這些內容完全不變且有記錄時才可沿用批核;改數量或排除項目則須重新批核新版。舊批核仍屬舊版本,不能刪掉或把舊日期複製到新版。
| Q-52 改動 | 影響批核欄位 | 版本處理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---|
| 修正標題錯字 | 沒有;交付內容相同 | 記錄修正,按規則沿用批核 | 修正前後比較 |
| 設定工作由六項增至七項 | 數量 | 新版草稿待批核 | 列出新增的一項 |
| 刪除培訓不包括在內的說明 | 範圍界線 | 新版草稿待批核 | 更新後包括及不包括清單 |
沿用批核前先比較實質內容
- 讀取已批版本
- 比較受批核欄位
- 判斷改動類別
- 沿用或重新批核
未能分類的改動保留草稿;不能把範圍改動當成排版修正來跳過覆核。
客戶名稱錯字與工作數量同時修改,可沿用批核嗎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數量屬批核內容;舊批核保留在原版本,新內容另行批核。
批核範圍是本例自行設定的規則。此處處理報價內容,不是一般系統權限表或代批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