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錄與本例規則
本例內部覆核要求仍待交代或確收的公司已發款全部入款項快照,跟進已全分配。E1 預支發 300、接受支出 200、退回 50,餘 50 已入提議快照;E3 送存 100 途中卻漏列。E2 支出申請 250 公司未發款,另留申領列。此為內部追蹤規則,不是法定確認方法。
| 例外 | 已記額/狀態 | 款項快照須列 | 提議快照 | 已分配跟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E1 預支 | 300−200−50=50 未清 | 50 | 已列 50 | Ada:交代或退回 |
| E2 支出申領 | 申請 250;公司發款零 | 零;另申領列 | 不計已發款 | Bo:取支出依據 |
| E3 送存 | 100 途中 | 100 | 漏列 | Co:核送存收款 |
處理記錄內個案
- 找覆核邊界全部未解已發款
- 預支餘額及待確收保管款分開計
- 未發支出申請不入已發款指標
- 款項快照齊才收此財務覆核
跟進全有人也不能補漏列已發款,未付申領不能抵待收到款。
核對處理結果
款項快照須列多少?欠多少?可收尾嗎?
查看參考答案
未解已發款 50+100=150,提議只列 50、漏 100,未可收尾。未付申請 250 另列,不加進或抵掉 150 款項指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