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錄與本例規則
本例已同意收費 70,收到現金 100,記下應找續 30,但只有 20 已交回且有收款者依據。本例要找續全交或另有已同意替代才完成,現未有替代。
| 記錄 | 金額 | 狀態 |
|---|---|---|
| 已同意收費 | 70 | 已核 |
| 收到現金 | 100 | 已核 |
| 已交找續 | 20 | 有收款者依據 |
處理記錄內個案
- 對已同意收費及現金收款
- 計應找續
- 逐筆記真正交回收款者
- 找續餘額真正交齊才關
未交找續不能無另行同意就當額外費或客戶餘額。
核對處理結果
這次交易實留多少現金?仍欠多少找續?
查看參考答案
實留 100−20=80;應找續 100−70=30,仍欠 30−20=10。已同意收費仍 7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