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依據選恢復方法,只安排資料已齊的部分繼續。
只比較已准方案,不把未確認捷徑當成相同資料。
每批邊界清楚,下游可先做已齊部分,不把全批當完成。
訂暫定稿路線先做草稿,正式結果仍等完整資料確認。
按已訂後備安排上報,未有有效回覆便保留受阻狀態。
準備成果保留,專人工作及後續步驟一併重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