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到場不代表已取得使用資格
本例出席須連到已確認預約。找不到預約的到場者先建前台待查記錄,不扣堂。職員可找回原預約,或另核對可用安排及堂數後建立即場預約。姓名相近不足以確認身分。
| 到場記錄 | 核對發現 | 預約處理 | 出席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A-U1 | 會員編號確認 B-U1 | 連回原預約 | 為 B-U1 登記 |
| A-U2 | 預約屬明天 | 保留明天預約 | 今天未建立出席 |
| A-U3 | 無預約;有 1 堂有效額度 | 仍須核對可用安排 | 待處理;未用堂 |
有有效預約才完成到場登記
- 核實會員身分及預期課節,避免展示他人資料。
- 找已確認的對應課節,保存核對結果。
- 找回原單或成功建立合資格新單才登記,否則保留待處理。
沒有可用安排或堂數便不能確認即場預約,亦不可改掉明天的原單來繞過核對。
按本表,哪筆已能確立出席?
查看參考答案
只有 A-U1 在接納登記後可算出席。A-U2 是明天的預約,A-U3 尚未有已確認預約。
待查到場記錄保留實際到場時間,稍後覆核不代表那時才到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