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新預約須按新條件判定
本例假設已取消預約不能直接恢復為有效。重新預約要用新編號,按新課節開始時間核對套票期限。舊單退回一堂不代表延長期限,也不保證新時段有名額。
| 記錄 | 開始時間或界線 | 套票影響 | 決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B-R0 已取消 | 原定 10 月 10 日 18:00 | 退回 P-R 的 1 堂 | 保留已取消 |
| P-R | 10 月 12 日 00:00 起不可用 | 界線前可用 1 堂 | 核對新課節開始 |
| 擬建立 B-R1 | 10 月 12 日 09:00 | 新開始時間已過期 | 不以此套票扣堂 |
新舊預約互相參考,舊單仍保留取消
- 查舊單取消結果及退回堂數的來源套票。
- 核對新開始時間、套票有效期及預約條件。
- 條件符合才建立新單,並保存舊預約編號。
客戶改用另一張有效套票時,須明確記下該分配,不可靜默改用。
P-R 已退回的 1 堂可否用於 B-R1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B-R1 在失效界線後 9 小時開始;退堂只回復數量。
新舊兩單分開保存,往後才能清楚解釋出席及堂數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