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能分辨的個案、輸入組別及可核對保留條件。
訂可核對的不變條件,不把例子通過當作全面證明。
先涵蓋不同輸入類別,再增加相似成功例。
獨立輸入共同影響結果時,用小矩陣列組合。
各記錄獨立判定時,訂兩組排列結果應有甚麼關係。
預期改值之外,也列必須保留的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