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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tera Technology

路線到達時段與停留時間,要分開寫

按已提供行車及停留時間核到達,不把到達時段當服務完成期限。

時段限制的是哪個事件要寫清楚

假設車 09:30 出發,到 A 行 20 分鐘,在 A 做 15,再到 B 行 20。B 要 10:00 起至 10:30 前到達,不包括 10:30;估算是 10:25。時間是本例安排輸入。

路線到達時段的假設要求表
要求須保留資料本例判定規則
路線次序出發加到 A 車程加服務 A 加到 B 車程09:30 加 20 加 15 加 20,10:25
時段事件到達 B到達須早於 10:30
服務完成服務結束另記10:30 後完工不改到達判定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測界線前及剛好到界線

填好的假設驗收個案
個案輸入預期判定
B 10:25 到在 10:00 起、10:30 前符合時段
B 10:30 到不含結束一刻不符合時段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  1. 查沿途次序
  2. 加已提供時數
  3. 核 B 到達時段
  4. 實到及估算分開

車程未知就未能完整估算,不能填零令時段通過。

A 停留改 25 分鐘,B 仍符合嗎?

查看參考答案

不符合。到達改為 10:35,比不包括的 10:30 結束晚 5 分鐘。

需求書明確列到達或服務完成,示範也分估算及實際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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