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比較怎樣經營
假設晚飯用六號枱,Jo 自取掛名未結但沒佔枱,櫃檯咖啡即付即完成。三種依據不同,不必造假枱號。
| 業務需要 | 連實物枱服務 | 掛名單或即時購物籃 |
|---|---|---|
| 六號枱晚飯 | 枱及用餐人 | 只名看不到枱 |
| Jo 自取 | 虛構枱 | Jo 掛單及編號 |
| 櫃檯咖啡 | 不需開枱 | 即時購物籃付款 |
把選擇放進實際流程
訂單身份與可選枱號掛名分開。枱是實物服務資源,掛單是未結交易;職員選相符依據,明細付款仍在同一單。
- 開相符單據依據
- 加實際點選內容
- 付款及結相關佔枱
枱方便餐廳協調但要維持枱圖;掛單方便非用餐未結單;即時結帳省重開工作。
本例建立一張六號枱餐單、一張 Jo 的自取掛單,以及一張已付款完成的咖啡單。Jo 的自取單不會佔用餐廳枱位。
甚麼情況會改選
Jo 改在二號枱食,還只留自取掛名嗎?
查看參考答案
原單連實際枱,不因改依據重開一宗銷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