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比較怎樣經營
假設 Lee 約十時三十分,Bo 即場取 Q8,沒承諾開始時間。把 Bo 也寫十時三十分就造了時間承諾,接待也看不清隊。
| 業務需要 | 定時預約 | 即場候位 |
|---|---|---|
| 客人看到 | 確認時間服務 | 籌號次序,估時另列 |
| 接待工作 | 到場連預約 | 建候位及叫號 |
| 工作資料 | 預約起訖 | 到場、候位及實際叫號 |
把選擇放進實際流程
兩清單可按服務人手相連,承諾仍分開。預約到場連原單,即場不造預約,兩者都記實際開始。如何穿插由店舖已訂接待安排決定。
- 核預約到場或即場
- 簽到或發籌
- 按既定接待次序叫號
候位容納即場客,估時卻會變;預約方便安排,但要遲到規則。
Lee 仍十時三十分預約,Bo 仍 Q8。Bo 實際十時四十二開始可記,不能回寫成當初已承諾時間。
甚麼情況會改選
所有來客到場前都有指定時段,還要即場候位嗎?
查看參考答案
該服務不用。可有等候畫面,資料則來自預約到場及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