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影響範圍要有逐項依據
假設 T-22 涉及 A、B、C 三行。客戶檔案確實缺 A,B 存在,C 未核對。已確認受影響只有 A,C 仍未知,不能當作正常或錯誤。本例只修正已證實受影響資料,未明範圍另列調查。客戶稱「全部錯了」可保留原說法,不直接當作三行都已證實失敗。
| 資料行 | 觀察依據 | 分類 | 範圍處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| 所提供檔案缺此行 | 受影響 | 加入待修正清單 |
| B | 存在,欄位符合要求 | 已測無影響 | 不列入今次修正 |
| C | 未核對 | 未明 | 保留範圍核對待辦 |
有依據才擴大處理範圍
- 記下客戶所報範圍
- 查看各個可用例子
- 分開受影響及未明
- 補查後再改修正範圍
拿不到檔案不能證明全部資料失敗,要記下核對缺口。
現時可否把 A、C 都列為已證實受影響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只有 A 已證實,C 仍須核對;受影響一行,未明一行。
未明資料保留範圍核對待辦,有新依據證實受影響才擴大修正清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