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接提案、接手及退回各有狀態,列清剩餘工作與可用時間。
發了交接要求與對方已接手分開,未接納仍有人跟。
剩餘份數寫清楚,連原工作編號及完成依據交接。
記不能接原因,原同事繼續跟,等另一方案正式接納。
欠哪份資料寫清楚,可用檔案到齊前,接手仍未齊備。
兩人各接不重疊份數,最後合併也有指定負責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