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入及規劃規則
一組共用費用分給已收正件數。件數基礎按各行件數,重量基礎按件數×已知每件重量。規劃每件成本=(該行原成本+分配費用)÷已收件數,先保留確切分數才顯示。本表不做會計入帳、稅項處理或付款。
計算例子
| 貨品 | 件數 | 原行成本 | 每件重量 | 分配費用 | 每件成本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 | 100 | 500 | 2 | 200 | 7 |
| B | 50 | 500 | 1 | 50 | 11 |
改按件數,兩項每件成本怎樣變?
查看參考答案
分配額改為500/3及250/3,每件成本是20/3及35/3。兩種基礎仍分同一250,但逐項成本不同;按已提供規則選基礎,不自行估。
甚麼情況暫不出結果
1至40項名稱不可重複,已收件數須正整數,成本及重量各用同一單位。零費用保留原每件成本。欠重量不能按重量攤;明選件數仍可計,另標不能比較重量。空白或負成本、零件數及錯基礎便暫停。件數、成本及重量上限1,000,000,最多兩位小數。匯出確切分數對平共用費用,截去尾數的顯示不是已入帳貨幣合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