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照分類獨立保留
假設測試有五個要處理事故及十五個不用處理個案。L報四事故、六不用處理;H報三事故、一不用處理。只容許最多漏一事故,再選較少誤報;分類在比規則前已定。
| 規則 | 真報/誤報 | 漏報/真不報 |
|---|---|---|
| L | 4/6 | 1/9 |
| H | 3/1 | 2/14 |
計真偽結果
- 保留對照分類
- 由五事故扣真報
- 漏報超上限先拒
不能把漏事故改稱不用處理來改善分數。
哪規則合資格?其報出精確率多少?
查看參考答案
L合資格,H漏兩個不符合。L精確率4除(4加6)等於40%;符合漏報上限不等於雜訊少。
按本題限制選
| 個案 | 決定 | 理由 |
|---|---|---|
| 因誤報少選H | 按條件不接受 | 漏兩個超一個 |
| 選L | 合資格但仍要跟進雜訊 | 漏一、誤報六 |
保留四類完整數。再改門檻用同組已分類個案及明確新限制,不能只看通知變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