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這個例子
本例先建立、再儲存、最後開啟檔案。文字編輯器和瀏覽器則是一組所需工具,互換排列不會改變需要甚麼。原生清單可表達這個差別,不用逐行把裝飾編號寫進內容。
| 情況 | 輸入或查看方法 | 結果與意思 |
|---|---|---|
| 操作步驟 | 按 DOM 次序讀 ol | 建立 → 儲存 → 開啟;三個有序項目 |
| 工具 | 查看 ul | 兩項工具,沒有規定誰先誰後 |
| 畫面標記 | 更改清單標記樣式 | 元素類型及原始排列仍保留 |
瀏覽器怎樣處理
項目互換次序會改變意思時,用 ol;只是一組資料、排列不影響意思時,用 ul。瀏覽器產生的標記可以改樣式,毋須重寫每項文字。樣式表即使隱藏標記,原始碼的次序仍在。
手打數字,不會把集合變成有序清單
反例用 ul,再在文字內手打數字。有序內容與無序結構混在一起。修正時先改元素類型,再刪重複的手打編號。
<ul><li>1. 建立檔案。</li><li>2. 儲存檔案。</li><li>3. 開啟檔案。</li></ul>反例沒有 ol,數字是文字的一部分。正例用一個 ol 包三個 li,內容沒有重複的手打編號。
試着修正
新增「備份副本」作所需材料,排列不影響操作先後,是否一定要變成第四步?
查看參考答案
不用。材料可放在相應的無序清單;只有真正的操作、而且有指定先後位置,才加入步驟清單。
- 本例 ol 有三個 li,ul 有兩個。
- 無序項目不要加裝飾編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