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介及服務各有狀態
假設 P 合作方因轉介工作已完而結 REF-7,連到本機構 CASE-9 卻仍等參加者出席工作坊。P 負責轉介狀態,本機構負責服務結果,結 REF-7 不會產生 CASE-9 出席。
| 要求 | 須保留資料 | 本例判定規則 |
|---|---|---|
| 參考範圍 | 合作方編號加轉介編號 | P/REF-7 連 CASE-9 |
| 狀態負責 | 合作轉介狀態;本地結果 | 不把轉介已結寫作服務完成 |
| 結果依據 | 工作坊出席或處理結果 | CASE-9 仍欠 |
測轉介已結、本地仍未完
| 個案 | 輸入 | 預期判定 |
|---|---|---|
| REF-7 已結 | 合作方完成轉介 | CASE-9 仍未完 |
| CASE-9 有出席 | 本地已核出席 | 更新服務結果 |
- 對合作轉介與本地個案
- 分所收狀態負責方
- 只改相應一邊
- 本地結果依據另記
合作編號對不上便待查,參加者名字相似不能代個案對應。
REF-7 已結,CASE-9 可直接以已出席完成嗎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合作方結案只支持轉介里程,CASE-9 仍要自己的服務結果。
欄位表列兩個狀態負責方,不能只用一個「已結」標籤掩蓋分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