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實際工作條件比較
假設採購同事要揀供應商帳戶。有兩筆商號相同,但帳戶編號及分店不同;揀選前還可能要開詳情。只有三個送貨方式的簡單選項,則不需要相同複雜度。
| 條件 | 單純選項清單 | 結果表及獨立行操作 |
|---|---|---|
| 只有一個普通標籤 | 完整實作後可用來揀選 | 可能增加不必要欄位 |
| 要用幾欄辨識紀錄 | 長標籤較難對照 | 分欄保留帳戶及分店 |
| 每筆有連結或按鈕 | 選項語意不支援內置互動控制項 | 詳情與揀選操作清楚分開 |
供應商查找用結果表,詳情與揀選各有清楚名稱。不要為了外觀,把內有連結的結果表標成單純選項清單。送貨方式則可維持簡單控制項。
商號不是唯一身分
| 帳戶 | 商號 | 分店 |
|---|---|---|
| SUP-011 | 示範供應 | 北區分店 |
| SUP-027 | 示範供應 | 南區分店 |
| SUP-052 | 另一示範 | 中區分店 |
所需帳戶是 SUP-027,能否揀第一筆同商號紀錄?
查看參考答案
不能。SUP-011 商號相同,但屬另一帳戶。按畫面帳戶編號及分店資料揀 SUP-027。
驗收所選的操作方式
- 詳情及揀選操作能識別所屬紀錄。
- 鍵盤可到達每項必要操作。
- 用帳戶編號保留選取,不靠現時商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