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內容
Astera Technology

倉位、門市與營運單位,怎樣分開記?

接單分店不一定是存貨所在。

下載完整個案資料及參考答案 ↓

先比較怎樣經營

假設 H 總公司有 P1、P2 門市,共用 W 倉。O1 在 P1 接單,W 執貨;只得一個「分店」欄,便分不清營運責任與實物位置。

已填好的選擇工作表
業務需要分店位置共用一欄分開實體再連接
誰接 O1?可能誤寫 W 接單接單單位 P1
貨在哪?可能誤以為 P1 有貨存貨位置 W
共用倉為每店重建 W兩店同連一個 W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把選擇放進實際流程

結構是 H 下有 P1、P2 營運單位,兩者連同一 W 履行位置。O1 記 P1 接單及 W 出貨;W 下可再有貨位,不變成新營運單位。

  1. 客人向 P1 下單
  2. W 收執貨工作
  3. 銷售看 P1、存貨看 W

分實體多了連結,卻支援共用倉及分店報表;只有接單與存貨責任永遠一致時,一欄才足夠。

O1 是一宗 P1 銷售及一次 W 出貨。按本例共用安排,P2 也看同一 W 存貨,不為每個門市複製實物數量。

甚麼情況會改選

P2 開自己貨倉,部分貨不再用 W,要把營運分店變新公司嗎?

查看參考答案

不用。新增實物位置及供貨關係即可,公司身份由實際營運結構決定。

相關資源

系統整合服務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