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工具名稱、前步結果參數、狀態欄、並行引用、欄位範圍及部分結果。
擬用名稱須為本機清單自身項目,近似拼法不能當已登記工具。
後續參數須引用指定前步欄位,不借另一結果的有效編號。
明示狀態欄與備註分開,文字寫 completed 也不能覆蓋 pending。
同批呼叫結果尚未可引用,逐批驗參數依賴而不執行工具。
讀取前先列擬取欄位的欠項、多項及重複項。
部分結果只報已見行數,總數保留未知並帶回續頁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