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留合併表頭、欄次序、剔選觀察、註腳標記及續表關係。
同名子欄帶回完整父表頭路徑,避免兩個數值互相覆寫。
按已確認欄別及高度整理文字框,不把雙欄指示交錯。
分清已剔、空白及看不清,剔選不明便保留待覆核。
每行只接自己的註腳標記,欠文字與沒有標記分開。
按已觀察刪改標記分舊值與現值,多個現值仍待覆核。
確認續表編號及行寬才借用前頁表頭,不自行補欄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