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字面名稱、引號範圍、原文摘錄、外框、修正上限及來源次序個案驗收。
按已訂大小寫核指定名稱,字面相符與草稿整體質素分開。
用有限引號及轉義規則查指定禁用詞,錯引號不能當乾淨草稿。
找到同一連續來源片段才算原文摘錄,不接拼湊分散字詞。
只移除允許的一組外框,未框住的備註仍留資料內。
核最多兩次格式修正仍保留已核實編碼,次數用完有明示結果。
成員及原次序分開評,擅自排序不能靠成員齊備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