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實物序號依據
假設AS5、OLD5實物標籤都對SN5,發出行卻列AS5配S12、OLD5配S13皆有效。本例用AS5作正式識別、OLD5作別名;欠實際保管依據不能判現保管人,未有第二部。
| 標籤 | 序號 | 所稱保管人 |
|---|---|---|
| AS5 | SN5 | S12 |
| OLD5 | SN5 | S13 |
選一個正式裝置識別
- 兩標籤核SN5
- OLD5記AS5別名
- 標有效保管衝突
- 找實際保管依據
名稱相似也不能合不同序號。
證實多少部?保管已釐清嗎?
查看參考答案
證實一部;S12、S13保管未定,合別名不能代選保管人。
另處理保管衝突
| 個案 | 操作或結果 | 依據界線 |
|---|---|---|
| 兩標籤行當兩部 | 不接受 | 同實物序號 |
| 別名定、保管仍標衝突 | 狀態準確 | 識別及實際保管另問 |
保管衝突未定前兩發出引用都留;更正正式識別不能抹任一主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