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內容
Astera Technology

同一工作重複有人提,怎樣合併而不做兩次

核成果及資料身分是否同一,再把提問記錄連同一執行工作。

不能只憑工作描述相近便合併

本例收件箱 R01 及 R02 都要匯出 SNAP-A,欄位及收件人相同;R03 要 SNAP-B,屬另一份。規則准兩個重複要求連同一工作,但各自發問背景仍保留。

重複工作要求的假設核對
要求資料/成果身分執行對應
R01SNAP-A/欄位 F/JoTASK-A
R02SNAP-A/欄位 F/Jo同 TASK-A
R03SNAP-B/欄位 F/JoTASK-B
下載可編輯 CSV ↓

兩個要求歷史保留,執行只一份

  1. 核資料快照
  2. 核欄位及收件人
  3. R01、R02 連 TASK-A
  4. R03 另連 TASK-B

快照或收件人不同,就先當兩份;要負責人明確同意合併成果才可改。

三個要求有兩份執行工作。R02 留重複對應,不直接刪掉,團隊才可回覆兩位發問人及解釋為何只匯出一次。

R02 後來加一個欄位,TASK-A 可靜靜改成兩人都用新成果嗎?

查看參考答案

不能。改範圍交負責人決定;R02 要的成果已與 R01 不同便拆開。

相關資源

度身訂造系統開發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