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具體個案比較規則
本例上層紙張 A4、邊距 20 毫米。子記錄紙張另定 Letter,邊距沿用,實際是 Letter/20。上層邊距改 25,只改子邊距;上層紙張改 A3,不影響子記錄明確的 Letter。
| 欄位 | 上層 | 子模式/值 | 適用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紙張 | A4 | 另定/Letter | Letter |
| 邊距 | 20 毫米 | 沿用 | 20 毫米 |
| 上層邊距改後 | 25 毫米 | 仍沿用 | 25 毫米 |
逐步釐清判定
整筆只標「自訂」看不出邊距來源。逐欄模式才可同時保留明確選擇及會變的沿用值。
兩項上層修改後,子記錄實際設定是甚麼?
查看參考答案
Letter 及 25 毫米。紙張保留另定,邊距跟上層。
可按需要修改的驗收條文
紙張及邊距各按自己的模式決定。上層修改只影響沿用欄位,子記錄其他另定值須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