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上限、分段、不可拆單位分配、步距及正負結果。
分清限制計算結果與拒收輸入。
用明確數值比較逐段與全量計法。
訂餘數規則,不能各自四捨五入便算完成。
列明合法數值格,不能範圍內全接納。
先定要哪個計算結果,才決定是否截去負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