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實際工作條件比較
假設場地接受房間預約。A 房名額固定,可自動核對資格;B 房要職員先批布置安排,才能答應日期。本例只討論介面狀態,不處理收款或場地安全認證。
| 條件 | 提交申請後覆核 | 即時確認 |
|---|---|---|
| 仍有必需決定未定 | 顯示已收到、待覆核 | 未解決前不能真正確認 |
| 全部前置條件通過 | 若不用人批,可能徒增等候 | 核對正式名額後可確認 |
| 系統沒有回覆 | 未傳到的申請不能稱職員已收到 | 結果未明不能變成已確認名額 |
B 房先顯示申請,收到布置批准後才改狀態。A 房只有實際接受檢查通過才可即時確認。按鈕名稱、結果狀態及通知應配合。
收到申請不等於已批准
| 申請 | 依據 | 真實下一狀態 |
|---|---|---|
| A-7 | 資格及名額已接受 | 已確認 |
| B-9 | 已收到;布置未批 | 待布置覆核 |
| B-10 | 提交結果未明 | 先查是否已收到再重試 |
B-9 有申請編號,是否可以顯示已確認?
查看參考答案
不可以。編號代表有這筆申請,不代表布置已批。記錄所需決定前,仍維持待覆核。
驗收所選的操作方式
- 待覆核與已確認用不同文字。
- 回覆逾時不會自動另建第二筆申請。
- 確認資料列出已接受日期、房間及預約編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