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釐清保存依據,再整理檔案

稅務局 BIR51 填表須知 D 部指出,業務紀錄須足以確定應評稅利潤,涵蓋收入、支出、資產及負債;有關紀錄須在相關交易日期後保存至少七年,或直至法團解散,以較早者為準。本文針對仍正常營運的香港貿易公司。電腦顯示的資料夾建立日期,不能代替內裏每宗交易的日期。

稅務局 BIR51 填表須知:D 部業務紀錄保存要求

入表時可先抄錄發票日期,再核對文件所載的交易日期。開票、交易及付款不在同一天,就分欄記錄;無法判斷時交會計人員確認,不要以掃描日期補上。系統算出的七年屆滿日期,宜用作覆核提示。這張表不應直接觸發刪除,也不能因為已有掃描本便認定可銷毀正本。

讓另一位同事也能沿索引找回文件

以下是建議的內部工作表,並非法定表格。每宗交易用固定編號,把分錄、文件及存放位置串起來。紙本可記箱號及頁碼;電子檔則記可供指定同事開啟的位置。收據一欄留白容易造成誤會:究竟尚未付款、文件遺失,還是另有付款證明?應把狀態及跟進人寫清楚,避免交接時重新猜測。

建議交易索引欄位
編號及日期交易編號;發票號碼、開票日、交易日及付款日
分錄與發票分錄編號、金額、幣別、發票位置及相關貸項通知單
收據與銀行證明收據位置、結單期間及項目編號;說明分期或合併付款
保存依據已確認的相關日期、採用依據、覆核日期及核對人
經授權的暫緩處置安排原因、所涉紀錄、批准人、下次覆核及解除批准
取回測試及缺漏負責人、正本位置、取回測試結果、缺漏項目及跟進人
下載 CSV

人手不多、交易量可管理的公司,可先用限制編輯權限的試算表,配合共用檔案庫。代價是要有人維護連結、檢查改動,並把可讀的索引副本一併保存。現有會計系統若支援附件,也可沿用,但須確認其他獲授權同事同樣能取回文件。只有當多人修改、付款配對複雜或連結經常失效,才按實際問題評估整合流程,毋須一開始便更換整套系統。

延伸閱讀:連接業務系統並避免重複紀錄

用跨日期交易測試舊檔案

假設一宗購貨及其發票日期均為 2019 年 11 月 18 日,款項於 2020 年 1 月 20 日付清,文件其後被放入 2024 年建立的資料夾。若會計人員確認購貨交易日為 2019 年 11 月 18 日,七年覆核提示便是 2026 年 11 月 18 日;付款紀錄另按其相關日期評估。公司可採取較審慎的內部做法,將整套相連文件保留至較後的適用覆核點,並繼續遵守尚未解除的保留安排。資料夾上的「2024」並不能回答這些問題。

一筆轉帳支付數張發票時,索引應連到付款分配表,列明每張發票獲分配的金額;有差額便另作解釋。同一份銀行結單可能支持多宗交易,處置前須逐一檢查,不能只看最早的一筆。測試時,請沒有經手該交易的同事找出發票、付款及分錄,說明金額如何對應。若只能靠原經手人口述,或檔案雖在但無法開啟,都應列入待處理清單。

記下例外,安排下一次覆核

稅務局的業務紀錄指南提醒,停業後仍有保存紀錄的責任;對以往年度虧損抵銷其後利潤的情況,指南亦建議把紀錄保留至虧損全數抵銷的年度結束後七年。停業與法團解散並不相同,內部政策應保留 BIR51 所述的解散條件。涉及虧損或日期依據未明的文件,應先交公司會計師評估。

稅務局業務紀錄指南:保存期間及證明文件

如有未解決的稅務查詢、爭議或顧問要求,可在內部索引設定暫緩處置,寫上原因、批准人及覆核日。職員查看到期清單時也會看見限制;覆核人可記錄繼續保存的理由,或誰已批准解除,避免文件無限期擱置而無人負責。索引協助管理證據與決定,並不涵蓋每份文件可能涉及的全部法律要求。

下一步可從舊購貨紀錄抽出一小批,刻意包括延後付款及共用銀行結單的個案,按表逐欄填寫。由指定同事追查缺件,會計師處理保存依據,再請另一人實際取回整套文件,記下結果與下次覆核日。試行若揭示反覆出現的系統問題,就用這些個案訂明整合要求,讓技術工作有清楚的驗收依據。

系統整合與 ERP:討論反覆出現的分錄與文件配對問題

進行前先確認

  • 另一位同事能否從分錄找到可讀的發票、收據及銀行證明?
  • 交易及付款日期是否獨立記錄,沒有以資料夾建立日期代替?
  • 作處置決定前,是否已覆核虧損相關紀錄、共用文件及經授權的保留安排?
  • 每項缺漏是否都有跟進人與下次覆核日期?

資料來源及延伸閱讀